漳浦县万安万绥路、安义路(K11+300.0-K12+585.4段)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业【漳】招(施)[2017]第01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万安万绥路、安义路(K11+300.0-K12+585.4段)道路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6】1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漳浦县;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71522.73 *** 米。本次招标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29187280 ***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漳浦县万安万绥路、安义路(K11+300.0-K12+585.4段)道路工程总长1285.4米。包括:一座桥梁,全长26.04米。一座分离式隧道:双向六车道;左洞360米,右洞355米。净空:宽*高13.25*5.0(单位:米)。采样沥青混凝土(AC)路面;桥涵工程、排水工程、配套建设照明工程等、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9187280 *** 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的规定,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根据闽建【2016】5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漳行政【2013】17 号和漳政办【2012】222 号的标准执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等相关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投标人若需购买施工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8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不齐全,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单位现场提交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证书不一致的,无论报价、排名多少,均作废标处理)。

       4.5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北京时间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招标项目全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帐号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80 5250 6001 0000 0128 86

开户行: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绥西信用社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保函或担保形式

①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或保函或担保的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 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 *** 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抄送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漳浦县

联系人:小吴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外滩明珠C区402号          

联系人:小林            电话 ***

 

10.监督单位: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

              漳浦县发展与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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