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化县梅城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已由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7】2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拔下筹,招标人为安化县梅城镇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安化县梅城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 2.2 建设地点: 安化县梅城镇南桥村道观片区;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单跨跨度、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 安化县梅城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为新建一栋7010.26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层数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成后共设医疗床位99张。工程总投资约1800万元; 2.4 工期要求:30 *** ;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安化县梅城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总承包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通过二维码查询属实(按照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件规定旧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失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查,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打击挂靠违法行为,建设方要求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是潜在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最重要的一环,也是潜在投标人合理报价最重要的参考资料),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报名前在代理公司(东坪镇沿河巷80号)领取现场勘查表格,持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进行现场勘查,并联系招标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备案登记,取得相关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1”。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 12 日至2017年10月1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化县东坪镇沿河巷80号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合计8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7.3 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报名要求及所需提供资料:企业必须由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报名,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的社保查询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若可通过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原件; 7)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学历证及身份证原件; 9)投标单位法人代表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项目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原件; 11)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12)银行开户许可证; 13)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若可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到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信息的省外企业投标人,不需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是否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14)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 15)现场踏勘证明 说明:以上报名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现场踏勘证明留原件外,其他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唯一法定名称的红色原始公章,冠以法定名称以外的其他印章一律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 2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易中心920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开标时间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 9时 30 分;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9时3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7年 11月 2 日 9 时3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安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电话:   ***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2.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12.7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2.8招标人保留调整施工工程量的权利; 12.9履约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的投标单位,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招标人予以退还。 12.10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招标代理合同支付。 13.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安化县梅城镇卫生院 地 址:安化县梅城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坪镇沿河巷80号 联 系 人: 戴女士 电 话: *** 0737-7888208 传 真: 0737-7888208 邮 箱: 82166314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