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省庄花园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赣建洪新建招字【2017】第05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区省庄花园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以新发改字【2017】4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市新建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建区省庄花园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南昌市新建区省庄村。
2.3工程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9亿元。本项目投资:约39亿元。
2.4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518亩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18亩,建筑面积约99万平方米,包括省庄花园内的全部房建和市政(含拓新路改造工程)及配套工程 (含绿化、强弱电、智能化、消防、给排水、燃气及一户一表等该项目内所有建设内容)。同时设计单位必须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内容进行深化设计。
2.6工期要求: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24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人成员中的牵头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三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单位无需提供)且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为央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 *** ;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资质;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1(牵头人为施工单位)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职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身份证;
3.3.2勘察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身份证;
3.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 *** 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 ***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身份证;
3.3.4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 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5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6其他人员要求:年检合格的 施工员、安全员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投标单位中标后按建设单位要求配备八大员岗位人员)。
备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赣备案通知单中的法定委托人可以不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含勘察单位)需提供年度备案或提供网址信息页加盖单位公章(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且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三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牵头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6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任一方投标保证金需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及收款收据,或年度保证金缴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必须出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3.8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根据新建区“营改增”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区外中标单位于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在新建区注册成立项目管理和资金结算的分公司,区外中标单位必须在新建区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统一办理工程项目资金结算和在新建区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4.其它要求:投标保证金:80万元。
5.投标报名须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不含节假日),每日下午14时至16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南昌市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下列资料前来报名:
5.1.1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1.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单位无需提供)原件;
5.1.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提供以上原件现场查验,递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5.1.4本项目严格禁止挂靠和转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后实施过程中一经发现挂靠和转包行为,将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5.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昌市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njian.gov.cn/Category_1117/Index.aspx)和信息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章): 南昌市新建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小南
联系人及手机:魏娜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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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江西睿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吁晓铃
联系人及手机:陈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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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章):南昌市新建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经办人:熊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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