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中安街道清溪社区清溪新居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源县中安街道清溪社区清溪新居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由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地区【2017】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源县人民政府中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富源县中安街道清溪社区清溪新居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
2.计划投资:约947.54万元
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安置房34套3760平方米及其它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4.招标范围及内容: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部分:绿化、亮化、给水、排水、区内道路、活动场所、公厕、环卫设施、一层公共用房和安置房基础等。二部分为安置房建设内容为多层安置房:二层及以上、简装、可入住(以施工图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该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评审内容及标准为“必要合格条件审查标准”满足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即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拟派往该工程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5)检察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须与报名时间相符,否则无效)原件;6)入滇备案证原件(外省企业),7)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8)授权委托人报名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9)授权委托人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10)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本项目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需到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查盖章)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至云南省富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源县鸣凤路524号,富源县第一中学新大门旁)一楼云南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坐席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于 *** 下午17时30分前送达云南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富源县人民政府中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 富源县中安街道
联系人: 罗老师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文化路华苑小区B1幢一单 *** 室
联系人: 刘圆圆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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