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大道一期、云龙大道二期、华强路道路交通

安全设施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龙大道一期、云龙大道二期、华强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云龙发改[2017]41号文,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龙大道一期、云龙大道二期、华强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智能交通安全设施(电子警察等)提质;一般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标牌、交通信号灯等)改造,建安造价约460万元

2.4 工期要求: *** 。   

2.5 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及以上企业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 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我市国家税务局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6 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组成必需满足七部委30号令的相关要求。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民币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  10    16 日至2017年 11   7 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11  

  7  9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企业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云龙政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10楼1007室

人:芦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513室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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