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新安店镇周庄村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7147

1、招标条件

确山县新安店镇周庄村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已经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确山县新安店镇人民政府,受招标人委托河南民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确山县新安店镇周庄村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确山县新安店镇周庄村

2.3、建设规模:新建扶贫车间一座,建筑面积915.66平方米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内容。

2.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7、招标控制价:54万元。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

3.3、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项目部六大员(指施工员、材料员、测量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为准)且不得兼职本项目六大员中其它职位。

3.5、企业近三年(201411日以来)单项工程合同额5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查询页、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

3.7、本次投标企业项目配备人员及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官网网络查询页)、劳务合同。

注:1)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2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按无效标处理。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12日至101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需携带有关证件(证明):

投标企业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必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4)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须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6)提供六大员证件(指施工员、材料员、测量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岗位证书);(报名时,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及六大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进行认证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按无效标处理),以上资料留存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其它资料投标人自行复印。

5、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1、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 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期间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招标编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开户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0101001600000210

联系人:陈女士

5.3、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控制价(拦标价)的85%,投标人如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须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3倍作为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的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后提交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缴纳账号同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全部予以无息退还。(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112900

地点:确山县411公路与中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确山县新安店镇人民政府

址:确山县新安店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河南民博工程管理有限公

址:驻马店市学院路西班牙小镇17号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

9、监督部门: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孔主任联系电话: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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