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石镇Y043线乌石大道大修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乌石镇Y043线乌石大道大修建设项目的复函》(雷发改 [2017]73号)批准建设,由雷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雷州市乌石镇Y043线乌石大道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雷交函[2017]96号),项目发包人为雷州市乌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雷州市乌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Y043线乌石大道大修工程位于雷州市乌石镇,路线均沿原路走向,起于S290线覃斗路口(K0+000),路线沿西南面延伸,终点止于乌石中学入口路段,全长1.053公里。招标控制价为2336423.36元。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路面工程。 2.2标段划分: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 项目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路面工程 | 一 标段 | K0+000~K1+053 | 1.053 | 路面工程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或具有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3.4近五年(2012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独立成功完成 *** 以上 (含 *** ) 公路工程两个项目及以上(每个项目里程5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改造水泥混凝土路面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或交工验收报告)原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及业主有效电话核查。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核查。 3.5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工程、中标或预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否则,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报名时间:2017年 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自到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后方)报名室,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不需验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拟派的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交安B类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及近半年社保原件,拟派计划工程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 *** 或以上的造价师证及身份证及近半年社保原件、交通部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及身份证及近半年社保原件;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交安C类证书及身份证及近半年社保原件;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含报名费1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 3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后方) 2 号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人:雷州市乌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雷州市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3号虹都大厦A404 邮政编码:524255 邮政编码:524000 联系人:谢也 联系人:陈思伟 电 话: *** 电话: *** 传 真: 传真: *** |
日 期:2017年 10月 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