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城中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明县城中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项目工程已由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明县城中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投资〔2017〕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明县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宁明县城中镇边合区(变电站旁)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71836.71㎡(约107.75亩),总建筑面积63746.34㎡(不含小学)。 合同估算价:建安工程费10030.72万元(不含小学),工程设计费268.7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500 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 建安工程、工程设计、设备购置的总承包。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土建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设备、安装及材料采购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安装及材料采购。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 甲 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壹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 *** 注册建造师或 *** 注册建筑师或 ***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0 月13 日至2017 年10 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3楼)进行现场报名。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 年10 月13 日至2017 年10 月19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费)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电子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发布。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招标人:宁明县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西 地 址: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R-8号崇左分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李进圣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箱:gxcj7881212@163.com 2017 年10 月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