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宁德周宁县体育馆建设工程项目-室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宁德-周宁县,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周发改审批〔2016〕71号文批准建设 |
开标时间: ***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字〔2017〕宁第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体育馆建设工程项目-室外景观工程已由《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周发改审批〔2016〕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周宁县狮城镇安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面积约3974.760m2,绿化面积约1431m2,本项目工程总造价为:2412753 ***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周宁县体育馆建设工程项目室外景观工程的园林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夜景照明工程等, 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12753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根据宁建招〔2011〕11号文件精神,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人和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重新对原有通过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和推荐新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地方信用评价分(含法定代表人到场5分)×30%。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季度信用评价评价得分为市政工程类且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文及宁建筑〔2017〕37号文规定查询(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宁德市建筑施工企业地方信用评价分”,网址:www.ndjsj.gov.cn/)计算信用得分。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6日8时00分至2017年10月20日17时30分在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以下网址 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若下载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85033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万元整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上午8 时 30分;提交平台为:周宁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周宁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需(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3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光盘或U盘)1份,提交地点为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筑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4不符合7.3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其纸质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与周宁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前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与周宁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53号 电话: 郑先生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6号宝信·行政公馆2607室 电话:、 *** 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周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407003009022040643。 交易中心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周宁县体育馆建设工程项目-室外景观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或闽建信招字〔2017〕宁第005号”(可简写,但需明确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部门或机构名称: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51号 电话: 10.友情提示 关于CA证书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33-9515、 *** ,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4008503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