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城东新区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 遂川县城东新区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遂川县城乡建设局二、工程名称:遂川县城东新区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三、工程地点:遂川县城东新区源头湖公园对面四、工程概况:场地平整约12000平方米,土方填筑约13000立方米,砖砌排水沟约360米,人行道吸水砖铺装约2600平方米,路沿石及树池安砌约320米,10公分厚6%水稳基层铺筑约10000平方米等工程。五、工程总造价:控制价为499860.09元。要约价为建设单位按规定随机抽取让利系数(开标时在4%、4.5%、5%、5.5%、6%、6.5%、7%、7.5%、8%九个中当场随机抽取确定)乘以招标控制价确定。 六、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七、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所有事宜(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30日历天。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已入选遂川县房屋市政建筑行业施工企业数据库的施工企业;2、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 *** 及以上资质。3、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建造师)。 4、报名及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携带公司委托书原件、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原件、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原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建造师并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5、投标保证金:已交纳贰万元长期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若施工企业同时入选房建市政、水利数据库,则需缴纳肆万元长期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3600145750005250070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川支行 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下午3时30分。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十三、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中标人应承担的风险: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涨(跌)幅超过要约价格±5%。十四、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十五、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0.5%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十六、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节点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不超过总合同价款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决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款两年后付清(不计息)。 十七、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施工企业在5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十八、凡参与遂川县扶贫攻坚项目未按合同履约的投标人(或企业)以及已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违法违规或其它原因被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投标,如中标后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十九、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本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在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单位:遂川县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戴云 联系电话: *** 遂川县城乡建设局 2017年 10 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