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美村菜市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坂美村菜市场,建设单位为龙海市角美镇坂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龙海市角美镇坂美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龙海市角美镇坂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总价为¥49510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坂美村菜市场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价、编制说明及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总价为¥495107元,发包价为 ¥ 470351.65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_/_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 临时注册建造师应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市政公用[2013]41号)提供证明材料;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市政公用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的要求,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2017年 10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幢908室)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若邮寄费用自理,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 5 %)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 *** 元);

6.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现金形式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密封在封袋中,封袋上正确写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并加盖单位公章;

6.3投标保证金退还形式: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 *** 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24  日 上  午 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汇福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角美动车站对面)二楼招投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住房和建设网、漳州台商投资区网(http://www.tiz.gov.cn/)及龙海市角美镇坂美村民委员会公开栏、角美镇政府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镇坂美村民委员会;

地址:  龙海市角美镇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幢908室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传真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汇福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汇福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角美动车站对面)二楼招投标室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镇坂美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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