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格预审条件

本采购项目柘城县容湖生态旅游区升级改造ppp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柘城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柘城县容湖生态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前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柘城县容湖生态旅游区升级改造ppp项目

2.2采购编号:柘财采购(2017158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根据国家有关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公共设施的要求,经柘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柘城县容湖生态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及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该项目建设及运营、移交。

本项目位于柘城县城北侧,柘城县容湖生态旅游区内,项目区紧邻柘城县政治中心,项目将充分利用容湖生态旅游区内现有的人文景观及自然资源,在充分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旨在提升柘城县核心区域景观风貌和格局,从而大大改善柘城县的城市面貌,树立政府和城市崭新的形象。另外,本项目的建设还能促进容湖生态旅游区乃至柘城县整体旅游环境的改善,从而联动发展柘城县的旅游产业,使柘城县的旅游资源产生规模效益。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15年(含建设期3年)。

3.2投资概算:约49999.02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为49999.02万元(其中工程费43473.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83.34万元,预备费937.14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205.00万元),最终以柘城县指定的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或评审结果为认定依据。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30%,由项目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合法方式出资,其中政府指定机构出资比例为10%,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90%。项目融资比例不得高于项目总投资的70%,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债券等合法方式筹措。

3.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充分利用容湖生态旅游区内现有的人文景观及自然资源,在充分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旨在提升柘城县核心区域绿化风貌和景观格局。本项目共包含十个子项目,分别为:1、柘城之光;2、凤栖天河;3、七彩蝶园(木石之恋)4、凤栖湿地(容湖湿地改造);5、容湖乐园(容湖音乐喷泉广场);6、夜光森林;7、年轮塔和白瓷塔升级改造;8、婚庆文化景观区;9、现地博物馆(古城墙遗址公园);10、公共设施完善。

项目建成后,可以改善柘城县县域绿化风貌和景观格局。同时,项目位于容湖生态旅游区内,能够使得容湖生态旅游区的环境和基础设施也得到极大的改善,联动柘城县整体旅游行业,加快开发利用柘城县旅游资源步伐,带动当地老百姓的经济发展,增加当地人民的收入。

3.4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和政府指定机构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指定机构股权比例为10%,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90%。经县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依照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权。

项目具体运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即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完成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设备、配套基础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并确保无第三方追索。

3.5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4.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2016年企业净资产2亿元及以上;

4.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工程项目1亿元(含1亿元)以上项目或具有ppp项目中标金额3亿元(含3亿元)以上,以合同为准;

4.4、信誉要求: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柘城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

4.5、银行授信:企业具有意向性授信协议书、意向性贷款协议书等相关资料,金额3亿元(含3亿元)以上;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联合体成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果有时)。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7、申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备注: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上4.24.34.5,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10日 至201710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500/份(售后不退)

6.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报名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及“4.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须出具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贰套,加盖单位公章)。

注: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1031日上午9点整。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和《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柘城县容湖生态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何先生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

 

2017109

 

编辑: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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