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实验室改造工程
(二次)发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涟水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人 涟水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公安局办公楼。
2.2工程规模:见附件清单。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11万元,超过此限价为废标。
2.3计划工期: *** 。
2.4招标范围:涟水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实验室改造工程,具体工作量见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 *** 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应有承担过实验室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
3.6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时带来备查,不符合要求的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 *** ,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0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00分
4.2报名地点:涟水县公安局老办公楼四楼
4.3报名人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委托书;
5.发包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月  16 日15时  00   分。
5.2发包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公共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开标二室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发包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值的取值范围为96.5%、97%、97.5%、9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水县公安局    
地  址:涟水县公安局院内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17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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