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阳市木材交易中心商务大楼及公寓楼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7]265号 本招标项目东阳市木材交易中心商务大楼及公寓楼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长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阳市木材交易中心。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东阳市。包括商务大楼及公寓楼。其中商务大楼共4层,建筑檐高16.5米;公寓楼共四层及部分1层地下室,建筑檐高16.2米。 预算造价22661700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为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的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17年7月、8月、9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②施工员、质检员须持有建筑专业的上岗证书;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项目经理目前在规模超过200万元的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其他项目班子成员目前在规模超过500万元的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2017年9月30日起,投标人可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请点击本公告后的“ 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电子施工图”、“电子辅助评标压缩包”等字样链接下载)。 4.2 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2017年10月18日前与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86691217),如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电子辅助评标压缩包)每套售价 400元(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500元。 5、投标确认 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 5.2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8时30分; 5.3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投标企业未办理2017年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并下载相关资料或咨询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东阳市人民路222号,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八楼开标室(具体地点有变化时由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另行通知) 7、其他 7.1本工程投标采用无纸化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投标;并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对商务标评审。投标人应认真详读“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操作流程(可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无纸化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服务联系人及电话:黄锡安 *** 。 7.2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各一份。 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章处进行签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与内容相一致,商务标的水印码必须和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版(电子光盘)中的电子数据水印码一致】各5份。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星期内将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光盘分别送交招标人及市审计局直属审计中心各一份。 招标人:东阳市长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丁旭琳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许文辉 *** 东阳市长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