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市机关一幼北侧区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17] 133号 一、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的莲都区市机关一幼北侧区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丽发改投资{2017}245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二、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市机关一幼北侧,大洋路西侧,丽青路南侧,城东路东侧。 2.建设内容:本次改造总面积为939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围墙修复工程。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2652883元(其中含税暂列金126328元) 6.质量要求: 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要求投标人是2017年度莲都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17 年 9 月 30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告资源交易网(莲都)→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 ***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林秋丽、蓝浩 联系电话 *** 、2522968。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欣苑街539号3楼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 电 话:0578- 2352927 电 话:0578-2522968 、2571155 联系人:庄梦颖 联系人:林秋丽、蓝浩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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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 月30日 2017年 9 月30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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