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大畲温泉小镇田园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石城县大畲温泉小镇田园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工程已由 石发改字【2017】254号 文件批复,本项目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方式组织实施,项目业主为石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石城县大畲村、建上村、江背村、前江村等4个村;
2、区域面积:约2.8平方公里;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1000万元;
4、招标范围:
为加强大畲田园综合体区域内“田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庄产业布局,将大畲打造成产业特征突出、功能配套完善、人居环境优美、群众宜居宜业的特色小镇,实现“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的目标,拟实施项目范围内的旅游环线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桃花溪河道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房屋美化工程(含村庄房屋立面改造)、慢行系统建设(含绿道、骑行)、大地艺术景观建设(含高标准农田建设)、自然学校建设(含田园科普教育建设)、古民居保护利用(含大畲村楂山小组、南岗小组)、民宿示范点建设、智慧田园信息化建设、江背社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①、完成大畲温泉小镇旅游环线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桃花溪河道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江背村、前江村、大畲村、建上村房屋立面改造及街区业态改造提升的规划方案设计;完成具备条件的民房改建民宿、木屋民宿建设的规划方案设计;完成古民居保护利用(含大畲村楂山小组、南岗小组)、自然学校建设(含田园科普教育建设)、江背社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的规划方案设计;智慧田园信息化建设、大地艺术景观建设(含高标准农田建设)、慢行系统建设(含绿道、骑行)等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
②、完成大畲温泉小镇旅游环线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桃花溪河道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江背村、前江村、大畲村、建上村房屋立面改造及街区业态改造提升工程,民宿示范点建设、古民居保护利用(含大畲村楂山小组、南岗小组)、自然学校建设(含田园科普教育建设)、江背社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智慧田园信息化建设、大地艺术景观建设(含高标准农田建设)、慢行系统建设(含绿道、骑行)等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③、完成大畲温泉小镇旅游环线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桃花溪河道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江背村、前江村、大畲村、建上村房屋立面改造及街区业态改造提升,民宿示范点建设、古民居保护利用(含大畲村楂山小组、南岗小组)、自然学校建设(含田园科普教育建设)、江背社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智慧田园信息化建设、大地艺术景观建设(含高标准农田建设)、慢行系统建设(含绿道、骑行)等项目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5、计划工期:总工期约 420日历天;
(1)、2017年10月开始建设,12月底前完成江背村、前江村、大畲村、建上村沿旅游路线所涉房屋立面改造及部分街区业态改造提升工程,大地艺术景观建设(含高标准农田建设),民宿示范点建设、部分绿道、骑行等工程建设。
(2)、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旅游环线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桃花溪河道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江背村、前江村、大畲村、建上村房屋立面改造及街区业态改造提升,民宿示范点建设、古民居保护利用(含大畲村楂山小组、南岗小组)、自然学校建设(含田园科普教育建设)、江背社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智慧田园信息化建设、大地艺术景观建设(含高标准农田建设)、慢行系统建设(含绿道、骑行)等工程建设。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风景园林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需要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需提供合同的同时还应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 *** 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需要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需提供合同的同时还应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2012年9月1日以来设计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风景园林或特色小镇项目,本项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须提供经批复的设计成果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或设计合同原件中的其中一项。2012年9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风景园林或类似特色小镇项目施工单项合同投资额0.9亿元以上(含0.9亿元)的施工业绩,本项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须提供竣工备案资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中的其中一项。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共同参与投标的,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视为一家投标单位。
6、外省来赣设计(施工)单位还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该系统网络查询页面的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30 -11:30,下午15:00-17:00,在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记名领取文件。领取文件联系电话: *** 。本项目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其他
本次招标要求等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石城县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58号八零公社4栋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单位:石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2017 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