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2017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已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函[2017]2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招标人为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醴陵市2017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

2.2建设规模:111.1806公顷

2.3工程施工费2166.88万元

2.4计划工期: ***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包含旧房屋、厂栅等拆除、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7标段划分:8个标段(第一标段:240.58万元;第二标段:335.65万元;第三标段:260.51万元;第四标段:269.36万元;第五标段:292.88万元;第六标段:217.67万元;第七标段:246.82万元;第八标段:303.41万元),以醴陵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施工企业(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名单为准);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必须与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投标申请人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经理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合格项目经理(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名单为准),须持有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次招标项目不受理临时执业建造师证)。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参与本招标项目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是今后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负责人,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根据株国土资办发〔2015〕44号文件的规定,上一年度诚信考核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取消备案资格施工单位所属项目经理同时丧失备案资格,均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与村、组、农户的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如有费用,建设单位不另计、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和施工范围。

3.7开标时项目部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需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8投标申请人只可对本次招标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报名。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醴陵中心街支行

  号:4300  1510  1620  5250  1352

1.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醴陵市2017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有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前提交)。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通过经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备案的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冻结通知书。)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转账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六、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929日至2017年1011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大厅服务台(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报名方式:(1)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7)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投标人为上述五大员缴纳的近6个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  注: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以上资料验原件(身份证均为二代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如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6.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209时3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楼开标室((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醴陵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醴陵市国土资源局的全过程监管。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张先生陈女士

   话:/ ***

   真:

 

 

 

 

                                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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