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投城市广场2#地块标识标线工程(地下室)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国投城市广场 ;
2)工程建设规模: 约22万元 ;
3)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5)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编号2017年07版)及说明、工程审核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且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7 年9月28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4400元整(¥4400元)及以上,投标人以现金形式递交。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用现金形式递交,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15时 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2)。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
电话:0594-2808358;
联系人: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376号四层,邮编:351100;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