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森林公园步道二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村;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森林公园步道二期工程投资规模约61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森林公园步道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61564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三明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6.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0.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1.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9 28日至 2017 10 10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 8 30 分至 1130 分, 15 00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或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中路156号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企业基本户所在银行的银行保函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支、支行,不包括银行的分理处、储蓄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10 19 09 00 分,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7.2.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mggzy.com/smwz/datia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中路156号五楼,邮编: 366100

电子邮件:smltjl@163.com     传真: ***

电话: *** ,联系人:  郑小姐 

 

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账号:

开户行:建设银行大田县支行

   : 35001647507052504764

开户名: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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