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耕地开垦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2006]22号、苏国土资发[2006]318号),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5号)文件精神,射阳县长荡镇对陈林村部分耕地进行整治,招标人为射阳正盛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招标。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射阳县长荡镇陈林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2、项目地点:射阳县长荡镇陈林村境内;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
6、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7、工程内容: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备购置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8、工程规模:新建斗渠3640m;新建斗沟4610m;新建农渠18848m;新建农沟18820m;土地平整清表约119609m3;新建土质生产路约800m;新建泵站4座;新建机耕便桥42座;新建人行下田便桥90座;新建过路涵(φ80*6m)18座,新建水泥涵管(φ40*1m)126节,造价约191.66万元;
9、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91.66万元;
10、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格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水利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2业绩要求:无。
5.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5.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5.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5.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5.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5.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清单中应包含有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社保机构印戳。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5.6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需提供项目组成员所有相关证件资料。
5.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5.9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5.9.1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5.9.2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5.10招标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人员一致,并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度。
三、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工程付款方式:
1、2017年12月底土方及沟渠工程全部完成付合同价的40%;
2、整个工程全部结束,经测绘、审计和验收合格后,于2018年12月底拨付合同价的40%;
3、2019年12月底拨付合同价的15%;预留合同价的5%的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维修),待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保证期原则上不少于五年),根据工程质量情况给予拨付。
上述所指的完成工程量是指工程实体完成,工程资料同步,经监理、现场代表签字同意可交付使用的单体工程。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3.83万元(无息);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射阳县招投标市场;
帐号:1109630109000146848;
5、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7、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1、采用综合评估法;
2、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标段为废标;
3、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 至 *** 。上午08:30-11:00,下午15:00-17:30(星期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3、投标报名应具有:
3.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两份(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3.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3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4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定成册,一式两份。
4、投标报名联系人:季明浩,投标报名联系电话 *** 1
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与发布公告时间同步。(地址:射阳县幸福大道与达阳路交汇处西北角万成尚景11#楼104门市、联系电话 ***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射阳政务网(http://www.sheyang.gov.cn/zgsy)上发布。
招标人:射阳正盛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射阳县长荡镇府前路26号
联系人:周兆荣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与亭湖大道交汇处花漾国际公寓2号楼6楼621室
联系人:高翔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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