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已由 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发改审批【2017】1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宜城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宜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

JZCG-YCCG2017-19

工程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1773平方米,建设警犬训练人员管理用房110.22平方米,警犬舍113.10平方米。

建设地点

宜城市鄢城办事处铁湖村九组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

***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39.81万元

三、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建设工程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自行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

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经延续注册批准的临时执业证书)。

6.其它要求: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以上配置人员,均不得承担其他在施建设任务,不得对其它建设项目提出资格申请或处于投标状态(符合建市[2008]48号第九条例外情形的除外

7.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询价采购文件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送至宜城市公安局6楼603号 报名(不办理邮购):

A、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B、满足“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

投标人可在 *** 至 *** 0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宜城市公安局603号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5时 30 分, 地点为宜城市公安局6楼6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陈女士

招 标 人 地 址:宜城市公安局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襄阳市樊城区陈营路20号1栋301室03室

联 系 人: 王燃  电 话 ***

附件
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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