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安龙县龙城大道城市道路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龙县龙城大道城市道路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项目〔2013〕4号文安发改项目〔2013〕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安龙县新宇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安龙县龙城大道城市道路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

建设地点:安龙县栖凤办、招堤办;

概算投资:约47231.87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计划工期: 510 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道路总长11.0483公里,路宽6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城市主干道, 设计速度40km/h,二标段为:K1+980——K11+048.30段,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28日至2017102311:00时(不少于五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 技术支持QQ:2442237329)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ztb.qxn.gov.cn/qxnhy/)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5.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92820171023(不少于五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800_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10241350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多功能厅)(兴义市桔山广场旁)(详细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省安龙县新宇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龙县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

联 系 人:

罗吉兴

联 系 人:

祝权敏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箱:

邮  箱:

536485698@qq.com

项目编号:州公易建〔201709〕0572号

                         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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