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和平县贝墩镇三多村防洪堤工程项目
  批复文号 和发改【2017】114号
  批复单位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和平县贝墩镇三多村防洪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和平县贝墩镇三多村防洪堤工程项目已由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和发改【20171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编码为:2017-44 *** -801855。项目业主为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支持及自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三多大桥下段左岸护墙工程,长35米,抛石护底护岸89.25立方米;(2)翠竹桥抛石护岸工程,长70米,抛石护底护岸429.1立方米等;(3)大富段左岸抛石护岸工程,长150米,抛石护底护岸2448立方米等;(4)上坑桥下侧左岸护岸工程,长90米,开挖土方576立方米,铺设C20混凝土319.5立方米等;(5)正丰段左岸抛石护岸工程,长280米,抛石护底护岸4760立方米等。(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总造价为1575816.00(和财建【2017】预第190,工程结算总造价均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为准)。

2.2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贝墩镇境内。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施工资质。

3.3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至少8人,其中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②技术负责人1人,水利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③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各1人,均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须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造价员资格证书);④专职安全员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拟派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中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3,其中水利技术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人。⑥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及其他岗位。⑧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均在20173月~20178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

3.4 投标人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

3.5 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26日至20179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于国庆假期调休,星期六(2017930日)正常接受报名),每天9:0011:30,14:3017:00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4.2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合格证书》(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企业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聘任文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类)、职称证书复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5.3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证)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全国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4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中具备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5.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法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20173月~20178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清单)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同时必须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的网页件,查询密码备验)。

5.6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5.7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5.8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原件,报名时均需带备核查(资质证书除外)。未能出具原件核查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不接受报名。潜在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每页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骑缝章。

6.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投标人必须提交1元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提交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79269:00201793016:50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河源中山大道支行

    号:4010 1125 0000 0000 25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

6.3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和开标会议,并自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如发现身份不符或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4投标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和平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7.踏勘现场

为了充分了解工程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02010:0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yggzy.com)”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址:和平县贝墩镇上街路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东凯旋广场18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河源市永和东路85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发布人 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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