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蒿子港镇民康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常德市鼎城区蒿子港镇民康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招[2017]288号文件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常德市鼎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常德市鼎城区蒿子港镇民康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 TPPCG(2017)257

2.3建设规模:620.66公顷

2.4项目施工费用:1122.45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项目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报名,且报名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报名无效。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项目名称

标段号

建设地点

合理定价(元)

备注

常德市鼎城区蒿子港镇民康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一标段

鼎城区蒿子港镇民康村

225.62

公开招标

二标段

223.85

三标段

225.11

四标段

225.02

五标段

222.85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法人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证》;临时建造师(经过继续教育的除外)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具有上岗证,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3-20178月)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三险”(即医保、社保及工伤保险)证明原件和查询网址及密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

3.7根据省整治局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常德市鼎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8根据省整治局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原则上,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9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所有项目的工程量及工程合理定价(总价和单价)均认可并做出书面承诺(见附件2);

3.10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自行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查询,有不良记录者取消投标资格

3.11为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及进度,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自行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后,在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所出具现场踏勘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本次招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和预缴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其中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整;预缴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贰拾贰万元整)

    4.2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不接受现金和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账户汇款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092917时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超过此时间到账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4.3投标保证金有以下形情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没有在规定时间到账的;

2)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的;

3)以现金或保函、承兑等方式缴纳的;

4)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

5)银行的进账单与交款单位名称、金额等不相符的;

4.4根据省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要求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0925日至20170929,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

5.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

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二代身份证、学历证;

8)项目部关键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岗证、身份证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10)投标承诺函及投标价格承诺书;

11)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12)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3-20178月)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即医保、社保及工伤保险)证明原件和查询网址及密码;

13)缴纳投标保证金和预缴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

14)省外企业应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本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15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所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采用各公司红头文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格式自行确定)。

注:a、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应和正式投标时所提交的资料一致,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投标无效;

b、各投标人需下载招标公告(附件1)的投标承诺函及(附件2)投标价格承诺书,由投标人在电脑上填写并,必须按附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签订;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及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各投标申请人请自备U盘1个在报名现场拷贝相关资料。

6、投标开标要求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102514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开标室

6.3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4评标办法:省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6.5投标单位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常德市鼎城区招投标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监督电话:

9、行贿档案查询规定

如果投标单位在“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行为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0、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标人:常德市鼎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常德市鼎城区国土资源局院内

联系人:谭明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南段鸿正苑

联系人:黄胜才   龚慧

 话: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还难受预防腐败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

   二、承诺在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不发生挂靠、倒手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及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附件2

投标价格承诺书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

 

投标

报价范围

每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全部招标工程范围

工期

 

保修期

 

质量等级

 

投标报价

我公司同意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公布的合理定价进行投标,完全接受各个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合理价”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和工程变更的有关计价结算方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并同意按发布各标段的工程量清单签订施工合同。一旦我公司抽签中标,将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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