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资质,1、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20万元及以上市政管网(含DN1350及以上的顶管)工程的项目,质量为合格,2014年9月及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注:非单项市政管网工程类似业绩不予以认可,如水厂(含管道)等类似业绩不予以认可)2、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0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5)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二、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1、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20万元及以上市政管网(含DN1350及以上的顶管)工程的项目,质量为合格,2014年9月及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注:非单项市政管网工程类似业绩不予以认可,如水厂(含管道)等类似业绩不予以认可)。 三、备注:(1)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CA锁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规定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规定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3)图纸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4)本工程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Ⅰ组;市政公用-Ⅱ组;市政公用-Ⅲ组;(5)现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的扫描件),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6)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的企业和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7)二标段建设地点为: 枫桥路、百家巷、解放西路、广济桥匝道、友新路、平河路、东汇路;(8)2017年苏州市城市中心区(姑苏区)市政道路雨水管道改造工程一标段,2017年苏州市城市中心区(姑苏区)市政道路雨水管道改造工程二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参加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先开先中,先开一标段,后开二标段; (9)本工程代建单位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