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潮发改社[2014]295号、潮发改社[2016]53号、潮发改社[2017]309号
  批复单位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潮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  已由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潮发改社[2017]30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湘桥区意东三路与东山路交界处。目前地块现状为原桥东华侨瓷厂的用地。

2.2、工程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首期建筑基底面积23000平方米,首期总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住院大楼、门急诊医技楼、行政楼、康复综合楼、放射治疗楼、食堂、传染病综合楼及基础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工程勘察、物探,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及物探的技术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检测方案;相关报建配合;工程施工等,具体如下:

(一)工程勘察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等文件。包括且不限于:钻机进退场、钻探措施费、野外钻探施工、标贯原位测试、取土样、抽水试验、土样常规试验、水样分析、资料整理、报告装订及其他完成本项目勘察需考虑的相关工作。

(二)工程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电梯、消防、人防、防雷、基坑支护、幕墙、装修、弱电智能化、周边道路及广场、绿化、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市政供电衔接的电缆、管沟、与市政供水连接的水管、管路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等及相关配套设计、规划咨询服务等。

(三)施工总承包

1建筑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和基坑土石方挖运)、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和电梯等10个分部工程;(具体以经审定的施工图内容为准)

2 室外工程:包括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等单位工程;

3 其他工程:燃气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植物病虫害防治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专业工程。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物探,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及物探的技术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检测方案;相关报建配合;工程施工、验收、交付等;

 

2.4、计划工期: *** ,(其中:勘察工期: *** ;设计工期: *** ;施工工期: *** )

2.5招标控制暂定价:69031.37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暂定价266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暂定价1073.12万元;施工费招标控制暂定价 67692.2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 ***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资质或以上级别资质;

3.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 *** ,或建筑行业设计 *** 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或以上级别资质;

3.4.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3.5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有效资格并经注册;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 *** 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7勘察负责人的人员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勘察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8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安全员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9自2014年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任一项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10业绩要求(或联合体主办方):从 *** 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0000万元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免中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但不含补充合同),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http://www.gzcc.gov.cn/qyww/wz/view/sccx/QyyjServlet),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在企业库上传件的件和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网上信息页。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12关于联合体投标:

①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14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②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前期咨询服务单位

4.1前期咨询服务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概念性方案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的“投标人名称(企业编号)”一栏填写格式为“ (主)XXXX公司(企业编号) (成)XXXX公司(企业编号) (成)XXXX公司(企业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两栏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即可。填写《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时,①如一个单位资质同时符合招标公告的两个资质要求,两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名称可只写两个单位名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②如由三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XXXX公司

5.2投标报名方式:派员到以下地点现场递交。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接受报名的窗口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至 *** 0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以纸质形式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 *** 元),售后不退。

5.4招标代理联系人:吴工 , 联系电话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潮州日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16号

B2-B6房 

邮    编:   521000                         邮    编:  510000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2017   年   9   月 25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联合体各方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勘察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首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发布人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