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D)2017三合字第1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市南路(三元路至育才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投资[2017]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明市新市南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三明市新市南路(三元路至育才路),道路设计全长1980米,实际施工全长1749米,道路的建设宽度为26米(其中人行道12米,机动车道14米),按双向四车道控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2478.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市南路(三元路至育才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服务及施工招标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1)设计周期: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送图纸审查的施工图;(2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初步设计专家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按有关规定需进行审查的部分)。

2.6.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 *** 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担任过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 *** 注册建筑师或 *** 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3.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同时具有资质许可范围内的设计、施工能力的,应当自行组织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和施工业务,仅具有设计资质的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当将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9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10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11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件原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 25 日至20179 2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0 18 9 00分,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其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持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或市政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到场核验登记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1018900分之前款达指定银行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4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独立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独立投标人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银行保函形式(须独立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备注:根据明建筑〔201796文,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地区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麒麟新村10邮编:  365000   

联系人:柯工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时代锦园304幢一层  ,邮编:365000

电话: ***

联系人:小李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监督部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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