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坝镇红太阳村5社文化活动广场硬化、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ZC-SG-2017-055

一、 招标条件

陕坝镇红太阳村5社文化活动广场硬化、绿化工程已由陕坝镇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7]22号,资金来源于政府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杭锦后旗陕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陕坝镇红太阳村5社文化活动广场硬化、绿化工程

2、招标编号:NMGZC-SG-2017-055

3、项目概况:文化活动广场的工字砖铺设、花栏墙、工艺木屋及整理绿化用地、围堰、伐树及挖树根等。

4、项目建设地点:陕坝镇红太阳村5社

5、工期: ***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凡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单位均可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含 *** )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 *** 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3、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原件;

4、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投标报名须符合建市[2015]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内建工[2016]138号(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时间:2017年98日至2017年9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2)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E2座一单 *** 室

3)电话 ***

五、投标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文件(提交资料均需投标人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须是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经理市政专业 *** 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9)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原件不予退还)

10)自治区外企业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截图。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之内,复印件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17年98日至2017年914(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地点:同报名地点

(三)售价:500/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只在国家发改委指定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杭锦后旗陕坝镇人民政府

址:杭锦后旗陕坝镇

015000

人:贺庆

话: ***

招标机构: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刘彦

话:

二0一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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