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阳县贺家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己由长发改[2016]2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阳县贺家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2.2工程概况:贺家坪小流域位于县城西北部的贺家坪镇贺家坪村,距长阳县城75公里;贺家坪小流域为清江 *** 支流,经太史桥汇入丹水后再汇入清江,河道长8.45公里;该小流域东西长9.42千米,南北宽6.23千米,面积26.51平方公里;东与渔泉溪村接壤,南邻紫台村,西与堡镇村交界,北接中岭村。建设内容:整治疏浚河道1.48千米,修筑河堤2956.7米。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纸中的建设工程、招标说明、招标答疑以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2.3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
2.4招标规模:约205.23万元。
2.5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县贺家坪镇贺家坪村。
2.6工期:240日历天 。
2.7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合格等级。
2.8安全生产: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长阳县贺家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水利造价工程师、材料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资质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对应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5)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4、2015、2016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
① 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水利水电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 通过行业查询系统核对的建造师姓名须与提供的建造师证书原件一致;
③ 投标人若是委托授权代理人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7)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原件)。
(8)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水利造价工程师各1人(提供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9)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水利造价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或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的汇出账户须与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并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要求。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12)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②投标人在以往工程中对农民工工资能按期支付,未受到县级及以上劳动部门的处罚;③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湖北省或宜昌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年度考评不合格或受到长阳县招投标有关部门限制投标的,处于限制期限以内的,如有隐晦经查实后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或按无效标处理;④无单位行贿记录。
(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即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y.ycztb.com)。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其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2017年10月10日9:00前(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注明“小流域治理”字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上午9 时,递交地点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由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9月8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y.ycztb.com和《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cztb.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阳县贺家坪镇
联系人:叶松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万达SOHO)B座1604室
联系人:张玉坤 联系电话: ***
日 期: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