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中山台片区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GXTC-1748020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泽县中山台片区工程总承包  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光发改审〔2017159160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拨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工程总承包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光泽县中山台片区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南平市光泽县;

2.3建设规模:

1)光泽县中山南路道路工程:项目建安费 4295.7 万元,总投资约13000万元,道路红线宽度32米,设计长度1200米;

2)光泽县中山台公园工程:基地总用地面积34565平方米(计51.8亩),项目建安费 19058.89  万元,项目总投资约3900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3700 ㎡;

3)光泽县广电新闻中心大楼工程:建筑用地面积约5448.94平方米,项目建安费 10880.14  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 18700 ㎡。

2.4工期要求:本项目的总工期为二十五个月,其中各子项目工期要求如下:

1)中山南路道路工程:工期10个月,中标单位须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组织实施本工程,确保项目开工;

2)中山台公园工程:工期23个月,中标单位须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工作,确保项目开工;

3)广电新闻中心大楼工程:工期25个月,中标单位须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工作,确保项目开工。

2.5 招标范围:

1)光泽县中山南路道路工程:优化设计、施工。整个工程建设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电力工程、绿化工程、边坡挡墙及市政接驳等相关工程设施。

2)光泽县中山台公园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修建内容包括:土建、室内装修(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弱电系统、暖通、交通设施、电梯设备安装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市民广场、纪念广场、图书馆(含博物馆)、配套商业、地下停车场及人防设施(如有)、室外景观及公共配套设施、永久性配套设施、边坡挡墙及市政接驳、楼宇管理系统、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等场地范围内的有关工程设施。

3)光泽县广电新闻中心大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修建内容包括:土建、室内装修(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弱电系统、暖通、交通设施、电梯设备安装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广电新闻中心大楼、地下停车场及人防设施、室外景观及公共配套设施、永久性配套设施、楼宇管理系统、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等场地范围内的有关工程设施。

2.6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 *** 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5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备 *** 注册建筑师或 *** 注册结构师或 *** 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效注册证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派出。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有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须具备 *** 注册建筑师有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总负责人满足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时,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6子项目三个施工管理部主要人员最低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3人,其中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都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3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房建类1人、市政类2人。

③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子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专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招标人应当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监管平台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企业信息及相关人员信息进行核验,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核验。(网址:www.fjjs.gov.cn)。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1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必须为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福建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闽建筑(201641号和闽建筑【20177号文中的福建省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承诺)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或按发包人要求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3.13本招标项目要求以投标人2017年第3季度信用得分的总评分为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总评分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企业季度信用总评分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1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2017年9月19日9:00起至 *** 23:00止,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进行在线以匿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文件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119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光泽县一中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5.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且应随带并出示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2)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

上述复印件需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 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GXTC-1748020”字样,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必须提交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要求缴存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不再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必须提交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 cn/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om/index.html)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光泽县杭中路11号   

邮    编:3541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17层

邮    编:350000

联 系 人:李智仙、陈贤嵩

电    话 *** 9、 ***

电子邮件:gxzblzx@163.com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银行卡号 :  1398 0501 0400 0021 9

开户银行 :  光泽农行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 :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 :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地址 :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管部门:光泽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 ***


 


                                                                             

201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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