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白沙镇红军大桥危桥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吉水县白沙镇红军大桥危桥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吉发(基)核字[2017]1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水县白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县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水县白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单位:吉水县白沙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吉水县白沙镇红军大桥危桥重建工程 (3)工程地点:吉水县白沙镇。 (4)工程概况:桥梁总长167米,桥面宽10米,横向布置为1.5米人行道,7米车行道及1.5米人行道,为8跨,跨度20米。 (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县自筹资金 。 (6)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一个标段,工期要求14个月。 (7)工程总造价约440.23万元。 (8)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桥梁、桥面及附属设施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企业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资质,/业绩,/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0日 17:30:00至2017年10月12日 09:3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支付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吉安市吉州区沿江路白鹭园小区E栋201室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 电 话: 日期:2017年9月19日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