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林芝市2017年朗县拉多乡巴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由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朗发改【2017】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贷款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性质:改建

(二)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新建硬化工程8635.18㎡,绿化工程1218.25㎡,更换树脂瓦工程15258㎡,82户室内线路改造,安装饮水管道2084.52m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规模详见施工图及概算批复)。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开行贷款资金100%;

(四)建设地点:朗县拉多乡;

(五)计划工期: *** ;

(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质量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拟承担本招标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 *** (含 *** )以上资质及高原施工经验。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于 *** 至 *** 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 15时30分,提交到林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原件,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七、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八、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地 址:朗县

联 系 人:尼玛次仁

联 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

联 系 人: 韩女士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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