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莒县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日照莒县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2017年A片区建设施工“投资+总承包”项目,所属区域:山东-日照-莒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莒县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莒县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2017年A片区建设施工“投资+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7-007366-1103-630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莒县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2017年A片区建设施工“投资+总承包”项目,由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莒发改审批字【201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设A1—1#至A1—8#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其中:A1-1#、A1-3#、 A1-4#、A1-7#,主体十一层,每栋建筑面积10356.93㎡;A1-2#、A1-6#、 A1-8#,主体十一层,每栋建筑面积6912.00㎡;A1-5#,主体十一层,建筑面积10392.30㎡;A片区A1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5533.00㎡;)
建设A2—1#至A2—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其中:A2—1#至A2—5#,主体十一层,每栋建筑面积6915.53㎡;A2片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905.90㎡;)
建设A3—1#至A3—13#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其中:A3-1#,主体十一层,建筑面积11072.15㎡;A3-2#,主体十一层,建筑面积11995.63㎡;A3-3#,主体十一层,建筑面积11973.50㎡;A3-4#,主体十一层,建筑面积10889.70㎡;A3-5#、A3-6#,主体十一层,每栋建筑面积6928.16㎡;A3-7#,主体十一层,建筑面积10372.00㎡;A3-8#、A3-9#、A3-10#,主体十一层,每栋建筑面积6914.90㎡;A3-11#,主体十一层,建筑面积6921.48㎡;A3-12#,主体十一层,建筑面积6921.58㎡;A3-13#,主体十一层,建筑面积6921.52㎡;A3区地下车库一段建筑面积7379.09㎡;A3区地下车库二段建筑面积7423.30㎡;A3区地下车库三段建筑面积9356.74㎡;)
建设D-6#至D-15#住宅楼工程(其中:D-6#、D-7#住宅楼,主体五层,建筑面积6541.30㎡;D-8#、D-10#、D-11#、D-12#、D-13#、D-14#住宅楼,主体七层、每栋建筑面积4285.60㎡;D-9#住宅楼,主体七层、建筑面积6467.00㎡;D-15#住宅楼,主体七层、建筑面积3893.50㎡;)
(2)项目工期: *** 。
(3)建设地点:莒县日照路以北,青年北路以西。
(4)项目概算:约55306.62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投资+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须拟派两位以上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6)本项目按中标价的10%作为投资资金,投标人报名前须缴纳8000.00万元投标诚意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如中标,缴纳银行保函的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把银行保函撤回,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缴足投标诚意金,投资资金到账后签订施工合同,如到期未缴纳,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投标诚意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如未中标,该投标诚意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7)投资回报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计息。利息以投资资金(分期)到达指定账户起算,还款期限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内3个月内一次付清本息,其中4%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8)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注册地在莒县以外的企业,如中标后须在莒县注册能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或分公司。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无在建工程承诺函证明(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的相关岗位证书及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由社保部门网上查询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单位公章(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以上所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二份,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加盖其执业印章并签名,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报名。地址: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莒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日照招标信息网、日照建设信息网、莒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官网和莒县住建局官方网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莒县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莒县城阳北路168号地    址: 日照市紫钰花园东门内沿街
邮    编: 276500邮    编: 276800
联 系 人: 任兴龙联 系 人: 张磊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zb6201201@163.com电子邮件: sdrztmzb@163.com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账    号: 81010010142103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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