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堤一期亮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李公堤一期亮化提升工程项目编号GYY201709008
 招标人名称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
 GYY20170900801李公堤一期亮化提升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开招标500.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李公堤一期亮化提升工程,主要包含LED灯改造,工程造价约500万元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机电工程 *** ](含)以上

 

3.企业业绩要求: ***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低于390万元的城市照明工程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低于390万元的城市照明工程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其他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3、按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承诺内容:符合并包含上述条件第7条、第8条、第9条及其他条件中的第1条第2条。格式自拟)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须提供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的连续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保部门盖章),劳动合同书。5、本项目设计单位:浙江环艺电力照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日17:00

 招标人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圆融大厦19F
 联 系 人:陈杰传  真: 电  话:66966912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三楼(西门A区)
 联 系 人:龚芯怡传  真:电  话:
 邮编: E-Mail:renhezhonghui@163.com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 *** 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  至  ***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投标申请人通过CA证书登录。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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