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连江县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丹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其志招【2017】第001号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其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丹阳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其志招【2017】第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丹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福州市财政局以榕财农综【2016】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丹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丹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其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丹阳镇的丹阳、上周、虎山、溪尾、山边、新洋、等6个行政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衬砌渠道6.67km,渠系建筑物115座,取水坝2座,防冲护岸工程0.36km,田间干道5.795km,田间支路2.03km,下田坡道16个,错车道10个,回车场2个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为¥450896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连江县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丹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过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人民币450896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备注:根据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 *** 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福建其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光盘)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 ***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丹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丹阳镇丹心路,邮编:350500

电话 ***

联系人: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其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世欧广场写字楼王子塔51层01-06室,邮编:350001

电话 *** 3,传真 *** 3

联系人:肖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退投标保证金传真号 *** 0 咨询电 *** 5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其志招【2017】第001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部门或机构名称:连江县农业局农发办、连江县监察局、连江县住建局

地点:连江县莲荷东路29号、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楼

电话 *** 8 *** 9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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