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2.3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建设项目经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招标范围: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涉及监理工作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 (含 *** )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总监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上报名后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驻本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报名确认单。注:以上证书、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进行报名,以便招标人留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 请于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5.2开标时间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王处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 系 人:刘丹 电 话: 传 真: 邮 箱:lnkllnkl@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