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张浜路(太湖大道至发展大道)工程和钱家斗路(中央大道至发展大道)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北张浜路(太湖大道至发展大道)工程和钱家斗路(中央大道至发展大道)道路工程,已由长兴县发改委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都市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张浜路(太湖大道至发展大道)工程和钱家斗路(中央大道至发展大道)道路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兴县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北张浜路道路全长1847 米,宽30 米,施工概算投资约6000万元;钱家斗路全长1346 米,宽30 米,施工概算投资约5600万元。本项目为PPP项目。

2.4监理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交安设施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附属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公交站台等)及其他所有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协调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得以通过。

2.5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试验、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监理服务期延长的风险费用和所有相关的管理成本。

2.6施工合同估算价:11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 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

1)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拟派项目总监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其他在监理工程。

3.6其他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名,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满3年以上(不含3年)。

2)监理员5名:市政工程专业4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1名,监理员应取得监理员上岗证书满3年以上(不含3年)。

注:以上人员专业配备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及招标人的要求。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自201591日起至2017831日(至少)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 201791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非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投标人应当在该标段招标公告页面点击“非会员网上注册”进行一次投标有效的临时注册,凭“注册凭证”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生成“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保证金。

4.3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

4.4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92614:30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招标投标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温馨提示

7.1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2  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市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址:长兴县县前东街508               址: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1-3

  编:313100                              编:310007

联系人:黄工、蒋工                      联系 人:郑工、陆工

  话:05726122073                       话:

  真: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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