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纸质投标) 项目编号:高达莆招[2017]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屿港区上海电气项目场地平整二期工程 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临港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临港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 ; 2) 工程建设规模:总面积约6801.4m2。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不列入范围的详见预算说明)为准; 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6) 项目总投资: 约12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是在秀屿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http://xy.fjjs.gov.cn); 7)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8)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3)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9 月20 日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政府司法大楼二层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4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按照秀屿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投标预交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的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用现金形式递交,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临港实业有限公司 ;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邮编:351111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江南水乡 ,邮编: 351111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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