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平河乡樟坪村、燕子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由巫山县移民局以巫山移发计字[201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三峡后续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宽4.5米道路硬化长3093.025米,宽3.5米道路硬化长5236米,下河便道75.123米、横向净宽2米,新建300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污水管网489米,出户管10米。
2.3工程投资:合同估算价53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由招标人提供的《巫山县平河乡樟坪村、燕子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施工图及图说所示范围涵盖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文件(含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信用中国”列为受惩黑名单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起,
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4.4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7年9月 11 日17时00分前将疑问电子文档传至此邮箱(邮箱:3439217372@qq.com)。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疑问无效(如果有);2017年 9月 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如果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8日 9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 | 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巫山县平河乡 | 地址 | 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 |
联系人 | 饶老师 | 联系人 | 卢老师 |
电话 | *** | 电话 | 023—85050703 *** |
巫山县平河乡樟坪村、燕子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由巫山县移民局以巫山移发计字[201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三峡后续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宽4.5米道路硬化长3093.025米,宽3.5米道路硬化长5236米,下河便道75.123米、横向净宽2米,新建300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污水管网489米,出户管10米。
2.3工程投资:合同估算价53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由招标人提供的《巫山县平河乡樟坪村、燕子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施工图及图说所示范围涵盖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文件(含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信用中国”列为受惩黑名单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起,
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4.4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7年9月 11 日17时00分前将疑问电子文档传至此邮箱(邮箱:3439217372@qq.com)。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疑问无效(如果有);2017年 9月 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如果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8日 9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 | 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巫山县平河乡 | 地址 | 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 |
联系人 | 饶老师 | 联系人 | 卢老师 |
电话 | *** | 电话 | 023—850507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