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石门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发改招[2017] 49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石门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石门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工程;

2.2建设地点:石门县境内;

2.3    模:第一标段: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育苗工厂和污染农田安全利用工程;第二标段:农田区域基础设施、农田蓄水池、输水管线、植物柑橘间作修复、植物萃取强化修复和清洁农田保护

2.4工期要求:12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7标段划分:现对一、二标段招标,各投标人只可对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2.8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第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第一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第二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每个标段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即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

3.4投标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个标段肆拾万元(¥4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93017时前。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门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  号:7362214090000000244

联系电话: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时请注明“石门土壤污染治理第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的时间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交易中心提供的到账情况为准;

3)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将视为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6.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6.1报名时间:2017911日至2017915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600/套,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6.2报名地点: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广电中心一楼报名室);

6.3报名须知: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公司在册的并今后负责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下述资料原件报名(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3)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5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20172月至20177月)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缴费证明并提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机构办公室查询电话和个人账户查询网址及密码详单,现场查询。如无法查实,报名不予受理;(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7)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明材料和投标人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开出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注: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均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结束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报名资格。拟任项目岗位人员报名后不得更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1091500,地点为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县政务中心二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门县环境保护局

    址:石门县永兴街道办事处黄金路001号

联 系 人:孙昌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3038号常德商会大厦26

联 系 人:李朦

    话: ***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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