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辰发改招[2017]11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耕地开垦费,招标人为辰溪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ZT-2017JSHHX007

2.2项目名称:辰溪县龙头庵乡戴家坪、中溪口二个村旱改水项目

2.3建设地点:辰溪县龙头庵乡戴家坪、中溪口二个行政村

2.4项目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41.42公顷,新增耕地9.11公顷,项目总投资310.26万元,其中施工费约256.98万元(以财政预算评审为准)。建设内容主是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其他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60日历日

2.5质量要求:按国家和省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及以上

2.6保修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仅省外企业提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在建项目),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且无在建项目(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在建项目);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须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须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7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8根据省整治局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9中标单位自行协调处理好该项目区域土地流转人的矛盾纠纷。

3.10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在近一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且必须是公告期内出具的证明);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要求: 

4.1投标申请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建造师)持单位公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有效证件资料:(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同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6)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8)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学历证书原件、(9)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0)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加盖所属机构公章(并提供所属机构网上查询方式和密码附后)、(1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须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须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上述所有资料均验原件或副本原件),并备以上所有资料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壹套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丰和园小区5505B)报名并购买文件,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不全、复印件未胶装成册将不予受理;

注:以上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否则恕不受理。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真实性查验,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录入不良行为记录。拟任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时实行押证管理,待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未中标单位退还,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押至工程竣工;一经备案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取消其相应资格。

4.2报名时间为2017 9  12 日至2017 916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等资料费用人民币 800 /份(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6、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投标保证金。

  名: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建行城东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由投标人从本企业基本帐户转入上述投标保证金专户:(1)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辰溪县龙头庵乡戴家坪、中溪口二个村旱改水项目”,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管理,并持银行进账单到交易中心一楼财务窗口开具到账确认单,完善保证金退付信息。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辰溪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 人:辰溪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辰溪县国土资源局

  人:郑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丰和园小区5505B

  人:刘先生、金先生 

  话:


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为了体现我公司实力和对与            项目竞争的诚意,我公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辰溪县投标活动,不扰乱辰溪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二、参加辰溪县项目的竞争,是在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下进行的,是自主、自愿的情况下参与辰溪县项目的投标。不是以收取管理费为目的的,不是出借或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不是出借或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参与围标。

三、在中标公示期满至中标通知书有效期满前,招标人可在任一时间点发函要求我公司签订不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书面合同。

四、在投标活动、合同洽谈、工程款的拔付、项目实施过程中,均由我公司在投标前已办理6个月社保的人员负责,如发现不是上述人员,则视为我公司出借资质,或违法分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五、报名成功并领取招标文件后,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视为不诚信投标行为,取消本企业在辰溪县范围内3个月的投标资格,视为《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其他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六、施工过程,未经建设和监理单位同意,不按照递交的技术文件承诺的进度节点安排工期的,不按承诺的劳动力数量、机械设备进行配置,不按承诺的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建设临时设施,以上行为均视同虚假投标,视为《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其他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七、严格执行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制,工地现场实行打卡签到。关键岗位人员指模采集由工地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如在工程施工中存在以下情况则视为视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即挂靠施工):①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第一次工程会议或监理方强调必须参加的会议;②连续两次不参加工程例会;一个月内两次不参加工程例会的的情况发生两次;③累计五次缺席工程例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例会的;④三次离开工地前未向监理方或发包方提交书面报告;⑤一个月内在工地时间不足五分之二;⑥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的三分之一。视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投标中的欺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视为构成犯罪,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同时可按工程造价(或其一定比例)作为涉案金额追究投标人的刑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八、提供我公司印鉴及该项目主要人员印鉴和签名留存,具体表格如下: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印鉴及签名留存表

项目名称:

单位印鉴

 

法定代表人印鉴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建造师 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安全员

签名

 

施工员签名

 

质量员

签名

 

以上承诺内容作为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以及约定的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注:本《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提交两次,分别是报名时和递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时,与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一起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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