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津交发[2017]141号批准建设,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项目组出具的关于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回复意见;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项目组出具的关于天津天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属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回复意见;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项目组出具的关于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公共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回复意见。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津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津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鑫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天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在天津高速集团所属(京秦、京沪、荣乌、长深南段、滨保、津蓟、津宁、津港、塘承、津晋、宁静、滨石)路段及天朗公司所属津沧北段建设外场设备及中心平台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路段中心改造、道路视频监控、可变信息标志、主线电子警察、应急车道违法抓拍、一车道违法抓拍、车间距违法抓拍、互通匝道卡口抓拍、收费广场违停、服务区出入口抓拍及配套传输、供电和防雷设施等。

为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对天津市高速公路路网信息服务中心、高速交警指挥调度中心、高速违法数据上传中心及10处高速交警指挥调度分中心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同时配套实施视频事件自动检测系统、移动应急指挥系统、车载全景违法取证系统及公共科技设施专网建设。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

第1合同段:天津高速集团所属京秦、津蓟、津宁、滨保、塘承高速公路等路段建设外场设备及中心平台配套设施。

第2合同段:天津高速集团所属京沪、滨石、荣乌、长深南段、津港、津晋、宁静及天朗公司所属津沧(北)高速公路等路段建设外场设备及中心平台配套设施。

第3合同段:对10处高速交警指挥调度分中心、移动应急指挥系统、车载全景违法取证系统等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第4合同段:对天津市高速公路通信系统、安全系统、高速违法数据上传中心、高速交警指挥调度中心、路网管理中心等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3实施地点:本工程座落在天津市。

2.4计划施工工期: *** ~ *** 1日,共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 (公路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具有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前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邮 编:

300384

邮       编:

300143

联系人:

逯海迪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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