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蒙阳路(高速出口至327国道)、老240省道(同台立交桥至仲村路口)道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邑县蒙阳路(高速出口至327国道)、老240省道(同台立交桥至仲村路口)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已由平邑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邑县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PY2017GC129

2.2 项目建设地点:平邑县蒙阳路(高速出口至327国道)、老240省道(同台立交桥至仲村路口)。

2.3 招标范围 :道路绿化施工、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包含以下内容:

一标段:平邑县蒙阳路(高速出口至327国道)道路绿化工程;

二标段:平邑县老240省道(同台立交桥至仲村路口)道路绿化工程。

2.6 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7 计划工期 : *** 。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项目总投资:约 3000 万元(其中一标段约2000 *** 万元),具体以工程预算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或园林项目经理证资格。

3.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检察院、建设、水利、交通、国土、园林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

(4)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3各投标单位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携带资格证书、身份证亲自参加投标报名和开标会议,否则不予受理报名和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暨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按标段的先后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于 *** 至 *** 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窗口(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时须授权委托人及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到达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窗口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2、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3、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或园林项目经理资格的资格证书;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绿化工、花卉工、瓦工等不低于5人)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劳务合同、2016年07月-2017年06月社保缴费证明(需明细到个人,由当地人社部门出具,并加盖人社主管部门红色公章,原件留存;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资料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07月至2017年06月)来规模1000万元及以上同类型工程业绩2份,须同时提供相应业绩的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留存)。

7、外地企业须出具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8、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和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无重大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9、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均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平邑县蒙阳路(高速出口至327国道)、老240省道(同台立交桥至仲村路口)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报名截止后,招标方会同代理机构将对所有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社保基金缴纳证明进行属地原始查询,查询后再向潜在投标人发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或不合格通知书.

代理公司与建设单位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在开标之前进行复审,如发现投标人递交虚假资料,将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理,后果自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采购与招标网、平邑县综合门户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园林绿化局 招标代理: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平邑县滨河西路中段 地 址: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尹主任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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