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周宁县狮城中心幼儿园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厦门周宁县狮城桥南中心幼儿园室内二次装修和户外附属工程,所属区域:福建-厦门,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周宁县狮城中心幼儿园,招标编号:CSJS-ND(招)2017-01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JS-ND(招)2017-014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周宁县狮城中心幼儿园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狮城(桥南)中心幼儿园室内二次装修和户外附属工程已由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周发改审批〔2015〕4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周宁县狮城中心幼儿园,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周宁县狮城中心幼儿园,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周宁县狮城桥南

2.2.         工程建设规模:室内二次装修和户外附属工程,预算造价513690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13690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 + 地方信用评价分(含法人到场5分)×30%。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且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信用得分确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文及宁建筑〔2017〕37号文规定查询计取。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1)根据宁建建〔2012〕185号《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渣土车安全管理的通知》,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对渣土车的处置管理,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且重新招标费用由其承担。(2)根据闽建建【2014】21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程的意见》、宁建建【2016】11号文《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建设单位应按照文件规定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3)根据宁建建【2017】22号、闽建建【2017】5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屏大数据管控的通知》,贯彻落实提升“互联网+”与与工程质量安全管控的融合度,提高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尤其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8根据闽建【2016】270号、宁建筑【2016】61号、闽建筑【2016】34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总包单位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监督、检查总包单位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

3.9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10. 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闽建筑(2015 )35号】。

 3.11.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住建厅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精神,投标人应当具备五年内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欠薪黑名单资格。

  3.12. 根据闽〔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9 8 08 00分至2017 9 12 1730分(北京时间)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 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10 11 09 30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120分钟)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4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备用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提交地点为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且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5不符合7.4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狮城中心幼儿园

地址:周宁县

电话: ***

联系人:汤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长兴城D区8号楼201室,邮编:3521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周宁县狮城(桥南)中心幼儿园室内二次装修和户外附属工程)可简写”)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周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407003009022040643

 

交易中心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监管部门: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城南街51号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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