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漳州开发区招商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漳州南滨加压泵站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漳州,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代理: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漳州开发区招商水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厦象设招字(2017)12号,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厦象设招字(2017)12号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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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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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漳州开发区招商水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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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厦象设招字(2017)12号 1.招标条件 漳州开发区招商水务有限公司的编号为厦象设招字(2017)12号的南滨加压泵站工程已由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漳招管经字〔2015〕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滨加压泵站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鼎仔内山南麓,2-08、2-09地块西侧;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用地9000平方米,地面高程20米,加压转供水规模4万立方米/天,以保障开发区二、三、四区的水量和水压,兼具开发区备用水厂的功能,制水规模2万立方米/天,清水池容积为8000立方米; 2.4.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5.2内容:包括建设清水池、原水管管线迁改、泵站及配套或附属工程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之一:①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 08日至2017年0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楼六层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①现金形式的应在截标前一天(工作日),即 *** 24:00时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的应在截标前三天(工作日),即 *** 17:00时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③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注:银行保函应为以下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开具,银行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2017年09月28日09时30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商酒店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3.0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网址:http://www.cmzd.com)及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开发区招商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道158号,邮编:363105; 电话:; 联系人:雷文慧。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六楼,邮编:361012;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xyzb99@163.com; 联系人:陈冰。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厦1楼。 监管部门: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 电话:。
招 标 人: 漳州开发区招商水务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17年 09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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