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玉环市清港镇东部污水纳管工程,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7]1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浙江玉环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经玉环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本项目的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清港镇,污水重力管D315~D600共3268.4m,污水压力管D200~D400共3375m。
2.1.2本工程预算造价:10527960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污水纳管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不超过 *** 。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三类人员”A类证书(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3.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yhjyzx.com)公告附件处下载。
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9月2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玉环市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市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事先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市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 *** 2)办理《玉环市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zjwz/)和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yhjyzx.com)网站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陆明
联系电话: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