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新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0297
1. 招标条件
宿迁市宿豫区农业资源开发局的宿豫区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新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宿农开发【2017】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豫区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新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宿豫区新庄镇
2.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200万元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标段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A、本工程无预付款,待工程进度达40%报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款的30%,工程竣工区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经审计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0%;剩余价款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其质保金。B、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对乙方的罚款;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付款证书后甲方方可支付。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4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01标段:新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斗渠,斗渠桥,农渠桥,沟桥,斗渠节制闸,渡槽,分水池,农门,毛门,放水洞,机耕路等;
02标段:新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斗渠,斗渠桥,农渠桥,沟桥,斗渠节制闸,渡槽,分水池,农门,毛门,放水洞,机耕路等;
03标段:新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斗渠,斗渠桥,农渠桥,沟桥,斗渠节制闸,渡槽,分水池,农门,毛门,放水洞,机耕路等;
04标段:新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斗渠,斗渠桥,农渠桥,沟桥,斗渠节制闸,渡槽,分水池,农门,毛门,放水洞,机耕路等;
本项目与宿豫区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来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宿豫区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关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时招标,每个满足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对上述三个项目区各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上述项目区的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人。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4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 1个标段上中标。合理价随机抽签顺序按标段顺序进行抽签,如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定标。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参与其它标段评标抽签但不参与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序,依此类推。
2.7本次招标发包价情况:
01标段:招标控制价:3880445.16元,发包价:3298378.39元;
02标段:招标控制价:2568225.65元,发包价:2182991.80元;
03标段:招标控制价:2786611.45元,发包价:2368619.73元;
04标段:招标控制价:2300992.42元,发包价:1955843.56元;
投标人应仔细研究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价,投标人一旦响应投标即认可招标人的发包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参保状态正常,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5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友情提醒:
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
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3、按宿迁市信用办要求,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宿迁市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试行)(2016年版)》标准规范对第三方信用评估报告进行更新办理。( http://cxsq.suqian.gov.cn/sqscms/show/protal_showNoticeById.do?n_id=4ae6ee4b56347a120156734b82774136 )。
3.1.6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2.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2.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2.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9日 08:30至2017年09月15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9:00;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农业资源开发局 |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宿豫区农林大厦 |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
联系人:王东升 | 联系人:胡芳 |
电话: | 电话: |
邮编:223800 | 邮编:223800 |
E-mail: | E-mail:sqzt001@163.com |
2017年09月08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项目投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