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试行)》(甬政办发〔2015〕114号)、《关于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新管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以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为核心的PPP合作模式。
1. 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包括滨海六路(职教西路—兴慈八路)道路及道路南侧附属绿化工程、中心湖东片区路网新建工程、中心湖南片区路网及学海路新建工程、滨海新城启动区块公园景观工程,已由杭州湾新区经发局批准建设,批文号为甬新经投[2017]164号。
1.2本项目招标人(实施机构)为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维护及管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滨海六路(职教西路—兴慈八路)道路及道路南侧附属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1”):西起大桥东侧直堤,东至兴慈八路,南至十塘大堤,北至滨海六路,全长5.5公里,总绿化面积60万平方米,投资额约25991万元。
(2)滨海新城启动区块公园景观工程(以下简称“工程2”):位于滨海新城板块内,总用地面积87122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公园绿地,投资额约49260万元。
(3)中心湖东片区路网新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3”):工程包含中心湖东片区的16条道路。道路网总长度约16.9公里,设置桥梁5座,投资额约96181万元。
(4)中心湖南片区路网及学海路新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4”):工程包含海韵路等7条道路、中心湖底隧道及苏堤。7条道路全长约6.9公里,隧道长约1.2公里,苏堤长约410米,设置桥梁4座,投资额约97358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约26879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维护及管理。其中滨海六路(职教西路—兴慈八路)道路及道路南侧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工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另行委托设计。
工作内容:(1)项目设计:包括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滨海六路(职教西路—兴慈八路)道路及道路南侧附属绿化工程除外)的方案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前期相关工作。
(2)投融资:包括为建设本项目进行投融资以及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法律手续和其他相关工作。
(3)项目建设: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范围所有工程的建设。
(4)项目维护: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保修、维护、运营及移交。
(5)项目管理:包括合同期限内建设、维护本项目的所有管理工作。
2.3 合作期限:约14年,其中建设期约2年(按实调整),运营期12年(固定,其中试运营期2年)。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所持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4)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 *** ;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 *** ;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5)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 *** 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6) *** (含)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作为单独投资人或联合体成员参与过至少1项建设工程投融资项目(包括PPP、BOT、BOO、BTO、BOOT、BT等)。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上述第3.1款第(1)条资格要求。联合体中承担“工程1、工程2”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第3.1款第(3)条资格,承担“工程3、工程4”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第3.1款第(2)条资格,承担“工程3、工程4”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第3.1款第(4)条资格,承担“工程2”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第3.1款第(5)条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第3.1款第(6)条业绩要求。
3.3 人员要求:项目主设计师、施工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4关联企业限制投标规定: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中具备市政工程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的单位)及拟派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宁波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被评为D级(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施工或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如宁波杭州湾新区发文对宁波市系统信用等级调整时,以调整文件为准),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3.5.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中具备市政工程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的单位)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3投标人及相关人员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5.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施工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5.5 *** 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主设计师、施工项目经理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的有关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日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
报名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 *** 8
4.4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9时30分。
5.2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30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形式:投标人(联合体的可以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到账截止时间 *** 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7169)。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831 5972 8218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 4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聪枭、秦元根
联系电话 *** 4、87686672、 *** 传真 *** 6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
联系人:林哈生            联系电话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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