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实验幼儿园新校区建设 ***









































































招标编号:FJJH〔2017〕023号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实验幼儿园新校区建设 已由永发综〔2013〕2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凯城华府西北侧 ;
2.2.工程建设规模:永安实验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总造价约250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26902995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标段划分: 无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三明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按明建筑【2017】74号执行)。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本工程不适用)
3.7.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时无需提供行贿犯罪记录函)。
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34 条第 2 节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4.根据《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建筑〔2016〕218号)的要求,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lhcj.fjyafy.com/)以网络查询情况为准,招标人不接受有关书面结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 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smggzy.cn:8086/smwz)进行网上报名。
4.3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17时00分前汇到指定银行账户(并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形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企业基本户出具的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详见投标须知附表;
6.4.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闽建筑〔2015〕32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5.投标人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保函(须同时提交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6.6.投标人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应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5版)中附件2-2规定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7.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 号:   35001646007059565656-0110 
账户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8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8.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时间、方式:中标单位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按现行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单位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账号。
6.8.2.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开户银行:永安市建设银行;
账号:3500 1646 0070 5250 519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09时0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 *** 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项目经理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并应持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投标查询登记表(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到场登记。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4. 委托代理人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新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供社保,以公司资质证书审批时间为准)。
7.5. 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注意事项:
9.1.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2.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不能在公示期间提供相关原件进行信息核验,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永安市南山路2号7幢3层, 邮编: 366000  ;
电  话: ***   ;
联系人:   邓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永安市燕江东路1199号 ,邮编: 366000;
电话: ***      联系人:  小王     。
 
监管部门: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永安市监察局
地点: 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电话:  0598—380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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