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环城路改造工程 ***

招标编号:GT宁招〔2017〕-055号
开标时间: *** 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周宁县城建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T宁招〔2017〕-055号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周宁县环城路改造工程已由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周发改审批〔2017〕3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周宁县城建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建设基金、贷款及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 周宁县城建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周宁县环城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长度:A段1120.676m、B段494.373m、C段423.785m,道路新建宽度:A段(AK0+000~ AK0+470)18~19m(3.5m人行道+11~12行车道+3.5人行道)、A段(AK0+500~ AK1+120.676)11m(1m人行道+9行车道+1人行道)、B段10m(1m人行道+8行车道+1人行道)、C段6~7m(6~7行车道),道路厚度: 68cm厚新建机动车道、34cm厚新建人行道;旧路面破除;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排管工程、挡墙、围墙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21691910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地方信用评价分(含法人到场得分5分)×30%。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且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信用得分确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文及宁建筑〔2017〕37号文规定查询计取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11. 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投标人自2017 9 7 08002017 9  11 1730分(北京时间)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以下网址 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电子评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贰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9 30 09  30 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120分钟)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备份光盘一份,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且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不符合7.3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 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城建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周宁县狮城镇城南街51号

电  话 ***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海滨一号5号楼2单 *** 室

电话:

联系人:方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周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407 0030 0902 2040 643

 

交易中心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监督部门名称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城南街51号

电话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